美国对华木制卧室家具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
2009-10-16 访问次数:2331次
2009年9月25日,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,对原产于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作出第7次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,裁定出口商上海Fangjia实业有限公司(Shanghai Fangjia Industry Co., Ltd.)和生产商江苏丹阳Brilliant家具有限公司(Jiangsu Danyang Brilliant Furniture Co., Ltd)的倾销幅度均为0.00%。 2003年12月17日,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,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4035090.40、94035090.80和70099250.00。2004年11月17日,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,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5.07%~198.08%。2008年9月9日,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7次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。2009年6月30日,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初裁,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0.00%。(中国木业国际网) |